异想天开的“藏水入疆”

2017年,网络上一篇《藏水入疆直通隧道工程规划建议》,又让一些人兴奋了起来。其实,中国不时会有诸如“炸开喜马拉雅山”、“引渤海水入疆”这样的惊天宏论泛起。所谓“藏水入疆”不过是这类曾经热过一阵的神话的又一翻版。

这些异想天开的构想中见不到对淹没损失、移民、文化冲突等社会环境影响的最起码的科学分析与评估。方案设计者如入无人之境,可以随心所欲指点江山。对这种“科幻小说式”的臆想,本不足与论。但在一个生态意识和科学素养仍相对较低的社会,它却能获得不少的关注与青睐。因此有必要简要说明其荒唐之处。

南水北调西线争议

“藏水入疆”脱胎于南水北调西线方案的论证。因此需要对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的由来作一个基本了解。

现有的南水北调工程规划,分为东、中、西三线,其中东、中线工程已经实施,西线工程还处于可行性论证阶段。西线工程设想由长江上游调水入黄河。由于输水区河床比受水区河床低80米至500米,为了自流输水,工程需要在通天河-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的干流及多条支流上,建起一系列大坝,多数坝高都在150米以上,最大坝高达292米,以提高水位,并通过穿越一系列分水岭的深埋长隧道来解决输水,最长隧洞可达164千米。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一直受到业内专家和社会层面的广泛质疑,主要焦点在于:工程处于海拔三四千米以上的高原-极高山区,寒冷、交通不便、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活动强烈、生态环境脆弱,而且为特殊的宗教文化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成本,以及生态成本和社会成本都极其高昂;自然水资源量无法满足计划调水量,既使按照计划的调水量调水,既不可能解决西北地区半干旱与干旱的自然地理现状,也会给调水区下游的水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既使不考虑生态和社会成本,仅就工程建设与维护的投入所导致的水资源获取成本来看,它也不具备经济可行性。

与现有的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设想相比,一些更大胆的设想可上溯至20世纪50年代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由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以及长江上游向北调水的“大西线调水”,它包括了许多不同的方案。在当时的背景下,这些方案还不可能充分顾及到调水对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可能充分考虑到水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合理利用对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在本世纪初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的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设想中,之所以把调水区限制于长江上游,实际上也表明了更大范围的“大西线调水”不具备现实的可行性。

“朔天运河”方案

如果说上述论证还是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士和政府领导层中进行,多少还属于专业研讨的范畴,那么,2006年前后被热炒的 “朔天运河”方案,则更多具有了空想的色彩。

“朔天运河”(指郭开等人提出的大西线调水)把调水的范围扩大至长江流域以西的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流域。其基本构想是,除了长江流域之外,还要在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上筑坝,雍高水位,然后开凿隧道,打通雅鲁藏布、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之间的分水岭,借助水位落差引水入黄河。

对于朔天运河方案,原水利部长汪恕诚,以及当年力主三峡工程上马的水利专家潘家铮、钱正英,都曾毫无保留地加以反对。潘家铮说:“我们以往总是强调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吃了不少亏,欠下不少债。现在应该认识到对自然的索取和改造不是无限制的,要学会适应自然,与自然协调共处,从雅鲁藏布江调水到新疆之类的事,还是和在喜马拉雅山上开个缺口、把印度洋暖流引进西北一样,先作为科幻小说为好,对它的评价是一副对联:‘画饼充饥’、‘信口开河’;横批是‘痴人说梦’”。

2017年的“藏水入疆”

最近出笼的“藏水入疆”方案更让人咋舌,声称要在雅鲁藏布江大拐弯顶点至青海格尔木之间开凿长750千米、横贯青藏高原的隧道,不仅引雅鲁藏布江之水,沿途还要开凿多个斜井,将帕隆藏布、怒江、通天河等河水也导入隧道。“藏水入疆”声称利用海拔自然落差引水,但雅鲁藏布江大拐弯附近的河谷海拔大都在2000米以下,而格尔木一带的海拔为2700多米,不知由此至格尔木的自然引水落差从何而来

藏东南高山峡谷区,是地震、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区,尤以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地区为甚,历史多有强震、山崩堵江、溃坝成洪的案例,在此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工程施工,将付出难以想象的环境成本与经济代价。

河流的生态需水量,是维持河流流域生态系统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流量,目前一般认为河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不应超过30%~40%。“藏水入疆”和“朔天运河”一样,取水比例高得离谱。朔天运河各取水断面取水的比例高达83.3%~91.5%,而藏水入疆没有具体数据,只是声称要对取水河流“大部取用”或“全部取用”。

无论是“朔天运河”还是“藏水入疆”,构想中见不到对淹没损失、移民、文化冲突等社会环境影响的最起码的科学分析与评估。方案设计者如入无人之境,可以随心所欲指点江山。

“朔天运河”与“藏水入疆”大规模引水的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均为国际河流。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的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及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引起损害。 ” 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重申了该项原则,强调了发展特别是共同发展的重要性。而“朔天运河”与“藏水入疆”的构想者,在对国际河流的观念和认识上,都表现出一种蛮横与无知。

“藏水入疆” 与“朔天运河”都一再把中国北方缺水作为工程的主要理由,这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首先,中国北方一些地区本属半湿润区,即使在一些降水较少的半干旱区-干旱区,得益于高山冰雪融水,在山前形成许多富饶丰腴的绿洲,例如河西走廊与新疆。许多严重缺水的现象与生态恶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人类不适当的活动或不适当的水资源利用方式所致;其次,自然生态系统的形成,本来是在资源一定的前提下,按照“以供定需”的自然法则,形成的不同群落与类型的组合。而“以需定供”的错误观念,认为可以如区域大调水那样挖东墙补西墙,任意调配自然资源、任意改变自然环境,不仅事与愿违,最后还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藏水入疆” 与“朔天运河”都声称要再造中国,重建水网,变沙漠为十数亿亩良田。但是从方案的科学基础以及设计者对自然的基本认识来看,这不过是用臆想代替实证,用玄学代替科学。如此方案竟会让不少人认为它已具有了一种现实可行性,这种现象颇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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